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燃气供应服务员等两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颁布

发布时间:2021-12-01|浏览次数:

为规范从业者的从业行为,引导职业教育培训的方向,为职业技能鉴定提供依据,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日前颁布《燃气供应服务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(2021年版)》(以下简称《标准一》)和《燃气储运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(2021年版)》(以下简称《标准二》),分别对燃气供应服务员从业人员、燃气储运工从业人员的职业活动内容进行了规范细致描述,对各等级从业者的技能水平和理论知识水平进行了明确规定。

  《标准一》依据有关规定,将燃气供应服务员分为五级/初级工、四级/中级工、三级/高级工、二级/技师4个等级,包括职业概况、基本要求、工作要求和权重表4个方面的内容。

  《标准二》依据有关规定,将燃气储运工分为五级/初级工、四级/中级工、三级/高级工、二级/技师、一级/高级技师5个等级,包括职业概况、基本要求、工作要求和权重表4个方面的内容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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